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关于同意设立
民办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大地幼儿园的批复
珠海市大地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一、同意设立漳州市龙文区锦绣一方大地幼儿园。幼儿园地址设在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10号锦绣一方小区内。
二、幼儿园为民办幼儿园,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是全日制 (设午餐),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三、幼儿园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理事长:程钛坤,法定代表人:曲宁,园长:陈小洁。
四、幼儿园隶属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管理,应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检查、监督。
五、幼儿园办园规模,在园数360人左右,设小小班、小班、中班、大班;办园层次:招收3-5周岁适龄幼儿。
六、幼儿园应当执行国家和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保育保教计划和教学大纲,开设相应课程。
七、幼儿园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设置会计帐簿,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公布审计结果并报龙文区教育局备案。
八、幼儿园各项收费要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并报龙文区教育局备案。
九、幼儿园变更名称、园址、层次、类别,更换法人代表、园长,申请分立、合并、终止办园等应报龙文区教育局批准。
十、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广告应报龙文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一、幼儿园成立后,应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园方向,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福建省举办幼儿园(班)基本条件,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质量,办出特色,为发展龙文区教育事业作出贡献。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